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财教〔2010〕46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委宣传部: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 一 ○ 年 九 月 十 日
附件:
[*] 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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