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21 01:10:11

【直播预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新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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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预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将于2020年11月23日(下周一)15:00,通过福州税务服务平台-纳税人学堂,举办面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税收云直播纳税人学堂,介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政策、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及指标评价。此次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的有关内容,重点介绍刚刚出台的总局17号公告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和积分规则的修订,邀请税友公司的资深讲师授课,敬请关注。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详细内容,敬请收看本期“税收云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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