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20 00:10:24

潮涌长三角 税收大有可为——访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龙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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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从海上来,潮涌长三角。面向未来,以先行者的姿态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发展模式、新发展格局,这是长三角的使命与担当。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是摆在税务系统面前的重要课题。税收工作如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税收事业发展带来怎样的空间?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税务》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龙岳辉。

长三角一体化 税收大有可为
Q
《中国税务》:浙江省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直接受益者。浙江省税务部门如何发挥优势,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
龙岳辉: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新的历史方位,作出将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带来新机遇。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浙江践行“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自《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以来,浙江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苏浙皖各扬所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税收工作“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的要求,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16+10” 措施和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确定的5 项涉税任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对表对标制定各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狠抓各项举措落实,目前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聚焦“浙江使命”,重点抓好浙江牵头负责的“4+2”项业务事项。第一批税务总局16 项事项中有4 项由浙江省税务部门牵头。目前,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网上通办已如期实现,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199 项事项清单基本形成,优化税收优惠备案流程25 项事项扎实推进,简易处罚网上办理初步方案已形成。第二批税务总局10 项事项中,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2 项事项由浙江省税务部门牵头。目前,我局已组建专项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推进计划。

聚焦“协同作业”,积极配合其他省市兄弟单位做好“16+10”支持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征管服务举措。扎实做好“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统一处罚裁量标准”“联合开展税务经济分析”“共推跨区税务风险预警”“提升大企业纳税服务”“跨区域稽查联合协作”等其他重点事项。同时,认真配合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做好跨省个人所得税申请记录查询、社保证明开具、跨省迁移、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等5 个事项。

聚焦“创新机制”,扎实推进绿色示范区建设。落实《浙江省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大政策清单》要求,赋予嘉善县税务局省市级管理权限,率先在嘉善县税务局开展税收管理服务改革试点,授权下放农产品扣除方法、延期缴纳税款等5 项审批权限,优化完善税源管理机构,全面推行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探索纳税信用评价共享等举措。嘉兴市税务局和嘉善县税务局在示范区设立了长三角一体化服务专窗,建立了示范区重大投资项目税务服务专员制度,全面推广“网格化服务、组团式管理、精准型稽查”的新型税收治理模式。

浙江省税务部门还围绕长三角区域协同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长三角区域进一步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税收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走深走实
Q
《中国税务》:下一阶段,浙江省税务部门将聚焦哪些方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走深走实?
龙岳辉:浙江省税务局将在税务总局领导下,根据联席会议的安排和部署,以新时代税务担当精神,继续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下一阶段,将围绕四方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是着力于“优”,优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我们将根据税务总局要求,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事项。根据税务总局指导意见,逐一进行论证分析、形成意见方案和信息系统改造业务需求,确保工作尽早落地见效。

二是着力于“便”,发布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按照“流程最优、时限最短、资料最少、渠道最便利”原则,配合税务总局确定长三角“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税指南,力争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纳税人依申请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

三是着力于“简”,实现长三角区域简易处罚网上办理。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总结完善浙江省税务局网上处罚流程,兼顾各地差异,实现长三角区域纳税人均可线上办理简易处罚。

四是着力于“通”,持续推进绿色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区先行先试作用,优化实施跨省(市)纳税信用激励,提出跨省信用共享业务需求,配合税务总局实现长三角跨省信用评定互认互用。加强与海关等部门联合监管,优化嘉兴综合保税区试点企业服务等。
“小窗口”展示“大风景”
Q
《中国税务》:您对税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什么展望?
龙岳辉: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当前,浙江人民正在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下一步,浙江省税务部门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围绕税务总局确定的目标和方向,持续推进税务支持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抓住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历史机遇期,通过长三角中浙江税务这个“小窗口”展示中国税务靓丽“大风景”。

一是机制上, 以“ 六统一”实现税务管理服务“一体化”。加快区域税收一体化步伐,努力构建“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统一税收征管机制、统一纳税服务标准、统一风险管理协作、统一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实现数据统一共享”管理服务体系。

二是手段上,以“数字赋能”推动税收现代化治理。依托长三角区域数字产业优势,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涉税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快区域税收大数据和税务智慧中心建设,扩大跨区业务通办范围,提升长三角地区涉税业务一网通办质量,不断推进长三角区域税收现代化进程。

三是理念上,以“先行先试”全面提升积累经验。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我们加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效能。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税收管理服务基础较好,可持续推进税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为建立新的税收管理方式和管理机制探索经验。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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