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点亮生活】@快递企业:您有一个减税降费“大礼包”请签收(一)
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8/582_1605651015929.gif?width=638&size=28664“双十一”是十一黄金周之后最大的消费“旺季”。今年三季度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已经转正,各大电商早早的拉开“双十一”预售大幕,加长版“双十一”有望促进消费潜力的加速释放。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影响较大,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快递企业在忙碌的同时,也别忘收下这一份减税降费“大礼包”。
我们首先就来看看疫情期间,支持快递收派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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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听众朋友们,再次感谢您的收听,更多的税收话题和内容请关注到“青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感谢您抽出 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8/208_1605651016574.gif?width=16&size=1121 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8/383_1605651016636.gif?width=16&size=1491·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8/502_1605651016681.gif?width=16&size=923 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8/949_1605651016732.gif?width=16&size=1671来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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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薛攀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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