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税行云 发表于 2020-11-14 10:29:22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增值税)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14 10:29: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
第九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