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到渠成 发表于 2020-11-14 10:27:24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管理)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管理)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14 10:27:24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
十、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