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税月 发表于 2020-11-12 10:01:02

缴费单位热点问答(三)

缴费单位热点问答(三)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12 10:01:02

1.缴费单位无法下载“社保费缴费通知书”,下载按钮为“灰色”,应该如何操作?
答:缴费单位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在“单位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模块中首先点击查询,查询出应缴信息相应记录之后,选中后点击“下载”即可。
2.扣款成功后,税务部门可以开具职工明细缴费证明吗?
答:目前本市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传递的单位汇总金额开展征收,不涉及职工明细,职工个人缴费证明继续由人社部门提供。
3.缴费人账户余额不足,是否会进行扣款?
答:目前本市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费款金额开展足额征收,如帐户余额不足,税务机关无法进行扣款。
4.税务户管迁移后,社保费缴纳关系是否随税务一同迁移?
答:为避免缴费单位向不同的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造成不便,本市目前采取税费统管的原则,办理税务户管迁移后,社会保险费同步由迁移后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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