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0/535_1605004806726.gif?width=640&size=541688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0/878_1605004807233.gif
相关问答
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0/687_1605004806891.gif?width=140&size=26585
推荐阅读
? 自贸港 | 海口这样优化税收环境,赋能经济发展→
? 海南省税务局持续推出230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线上线下融合清单!
? 三部门明确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税收规定
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http://file.tax100.com/o/202011/10/913_1605004806968.gif?width=640&size=248105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