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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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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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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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指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指引(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关于企业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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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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