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楚涵 发表于 2020-11-7 10:54:18

国税函[1997]2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82号                           1997-05-1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199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你省玉溪卷烟厂等6户企业生产的14个牌号、22种规格的卷烟按我局核定的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卷烟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生产企业牌号烟支规格计税价格
玉溪卷烟厂 玉溪25×(64+20)硬条翻盖22500元/箱 90元/条

红塔山25×(64+20)硬条翻盖12250元/箱 49元/条

红塔山25×(69+20)硬条翻盖12250元/箱 49元/条

红塔山25×(64+20)全包装11500元/箱 46元/条

阿诗玛25×(64+20)全包装9250元/箱 37元/条

阿诗玛25×(64+20)硬条翻盖 9250元/箱 37元/条

阿诗玛25×(69+20)硬条翻盖 9250元/箱 37元/条

恭贺新禧25×(64+20)全包装7500元/箱 30元/条

红梅25×(64+20)全包装5500元/箱 22元/条
昆明卷烟厂极品云烟25×(64+20)硬条翻盖22500元/箱 90元/条

云烟 25×(64+20)全包装9750元/箱 39元/条

云烟 25×(64+20)硬条翻盖9750元/箱 39元/条

茶花25×(64+20)全包装4060元/箱 16.24元/条

红山茶25×(64+20)硬条翻盖5165元/箱 20.66元/条

红山茶25×(64+20)全包装4245元/箱 16.98元/条
曲靖卷烟厂石林25×(64+20)全包装4750元/箱 19元/条

石林25×(64+20)硬条翻盖5000元/箱 20元/条

特制吉庆 25×(64+20)硬条翻盖4060元/箱 16.24元/条
红河卷烟厂甲级红河25×(64+20)全包装4250元/箱 17元/条

甲级红河 25×(64+20)硬条翻盖5000元/箱 20元/条
昭通卷烟厂钓鱼台 25×(64+20)硬条翻盖4750元/箱 19元/条
大理卷烟厂三塔25×(64+20)全包装3690元/箱 14.76元/条
与上述牌号相同,烟支包装规格不同的过滤嘴卷烟,最低计税价格均按每大箱(5万支)上述包装规格卷烟最低计税价格折算。上述牌号过滤嘴卷烟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本通知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对在本通知下发前,凡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卷烟有关情况的通知》(国税函75号)规定,暂按1996年由我局核定的计税价格征税,本通知又对其计税价格进行调整的部分牌号卷烟,应对其计税价格进行调整。调整起始日期为199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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