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6 10:00:26

海南人社局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海南人社局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万宁市、澄迈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以下简称“资助政策”),保证资助资金安全,决定于2020年11月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重点对2019-2020学年全省技工院校资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及资助资金管理情况(包含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中职奖学金、学生物价补贴等资金)进行全面核查。
二、核查依据
依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教〔2018〕16号)、《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0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三、核查重点内容
(一)资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各技工院校资助管理机构建设、经费预算及人员配置情况;
2.各技工院校资助政策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制度情况;
3.资助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情况;
4.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1.受助学生资格认定、资助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工作实施情况;
2.受助学生信息公示情况;
3.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系统内受助学生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情况,是否做到应助尽助;
5.中职奖学金、学生物价补贴等资金是否及时发放到位;
6.资助档案管理情况,存档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7.是否存在将非全日制学生、短缺培训学员注册为全日制学生并为学生申请资助等违规行为;
8.是否存在通过虚假注册学籍、修改学生学籍关键信息、延迟学籍异动处理等方式,为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申报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等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行为。
(三)资助资金管理情况
1.各技工院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免学费和助学金预决算制度和结余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对免学费和助学金资金进行专账管理,且账目清楚合规。是否存在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底数不清等问题。
2.助学金等资金发放情况,是否全部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助学金,受助学生签字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3.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技工院校是否规范使用信息系统,各级管理员账户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信息系统内学校和学生基本信息是否全面、准确。是否全面严格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生学籍注册和管理、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资格申报、审核和审批。
四、工作安排
(一)技工院校全面自查(11月1日至10日)。各技工院校由校长担任自查工作负责人,对照核查内容,对本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政策实施、资助资金发放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如实反映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二)各级人社部门核查(11月10日至25日)。在技工院校自查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学生资助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其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全省技工院校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核查省属技工院校,海口、万宁、澄迈、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分别负责核查海口技师学院、省技工学校万宁分校、省技工学校澄迈分校、洋浦高级技工学校。各技工院校于11月25日前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向核查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各级人社部门要将核查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核查情况反馈表》第二、三项内容(详见附件),于11月27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重点抽查(11月底至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根据各有关部门核查的情况,于11月底组织对全省技工院校进行重点抽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全国技校资助办于12月对各地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好专项核查工作。各有关市县人社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核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做到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学生,坚决杜绝走过场。如实报告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二)严肃查处问题。核查中如发现有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追缴有关资金,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有关情况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三)强化监督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于专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人社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要认真进行整改。要健全资助管理机构,明确资助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力度。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发掘和推广
技工院校中规范管理、创新高效的经验做法。



附件: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核查情况反馈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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