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5 04:35:23

已明确,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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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发布通知,2020年12月31日前,因疫情无法按期派出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可于明年12月31日前派出,派出前应凭国外留学单位载明新派出日期的邀请信,按规定,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后派出。
具体要求:
一、相关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派出,派出前应凭国外留学单位载明新派出日期的邀请信,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后派出。现阶段无需按《办法》要求在资格有效期内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
二、有关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要求办理。
三、以上规定不适用于被取消资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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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廊坊税务
来源:国家留学基金委、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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