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第一稽查局】“黑名单”助力打虚打骗显威力
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为了更好的助力打击虚假企业,服务“六稳”、“六保”,护航企业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营秩序,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取得成效。经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某企业在无实际生产经营地点,无真实货物交易,无资金往来,纳税申报时没有实际进项税额的情况下,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份,金额249.57万元,税额42.4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进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列入“黑名单”,以维护和保障正常的社会经营秩序。
此外,在对该企业检查时,经与公安机关联合调查核实发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为了进行贷款将自己的身份证借出,并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犯罪嫌疑人利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牟利。再次提醒公民应在日常生活中保护好个人的身份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出借,一不小心就成为了非法分子牟利的工具,被列入了“黑名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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