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案例君 发表于 2020-11-4 14:16:08

【案例】刘某非法制作发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刘某非法制作发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本案关注点: 行为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行为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近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中介为牟利伪造国家发票、证件的案件。被告人刘某作为房屋中介因犯非法制作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在接受胡某的委托联系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为多赚取中介费用,在税务机关开出了真实的金额为53.61万元不动产销售发票和35382元、21444元的税收缴款书的基础上,2015年6月伙同他人伪造了金额为73.61万元的销售发票、48582元、29444元的税收缴款书给胡某。另查明,2015年7月24日,被告人刘某主动到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菱角山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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