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4 10:05:54

关于《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更新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更新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依法治税,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精简权力事项并更新全省地税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共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共性权力等8大类权力。同时我局发布的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废止。
本次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确定江西地税系统行政权力共4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共性权力7项。因省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为省级行政权力,作为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本次公布的行政权力还包括市、县两级地税行政权力。
权力清单公开后,我局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并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力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各级地税机关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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