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4 10:03:40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5号文件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5号文件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下发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执行,解读如下。
一、《公告》的主要背景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5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行政审批等事项清理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原则,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强化后续管理。摸清审批项目底数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经过对市、县两级地税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反复核实、广泛征求意见和专题研讨,目前基本摸清了市、县两级地税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底数,设区市地税机关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为5项,县级地税机关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为34项。《公告》以此为底数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公开了市、县两级地税机关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具体方式,明确了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以及实施目录化管理、收集研究意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公告》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地方:一是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全省市、县二级地税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省本级实施的审批事项清单已于2014年4月30日江西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3号公告发布。二是《公告》明确了对全省市、县二级地税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实施目录化管理的要求,即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三、加强后续管理
简政放权不是“放手不管”,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义,是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的要求, 建立放管结合的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公布行政审批目录,晒出权力清单,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开展督导检查,防止出现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等违规问题;另一方面应加强后续管理,在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后,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明确办税流程和责任部门,将所有审批项目纳入信息系统进行管控。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高效、便捷、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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