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若干管理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若干管理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出台背景意义
《公告》有利于贯彻落实《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切实保障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权利。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执行起始之日至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备案(审批)手续期间,纳税人发生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溯及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办理流程。
(二)明确了纳税人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应税行为放弃免税。
(三)明确了追回专用发票的具体情形。
(四)明确了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时开具发票的类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