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木清华 发表于 2020-10-30 10:38:41

动拆迁房免征契税是如何规定的?

动拆迁房免征契税是如何规定的?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0-30 10:38:41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5〕44号)第三条规定,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用、拆迁、征收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其成交价格中不超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核定的补偿部分,给予免税照顾;超过的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根据上海市规定,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拆迁的,应该符合《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文件规定,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房屋。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的,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提出申请。因此,若协议拆迁行为符合《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向拆迁实施单位提供拆迁许可证后再向区税务局提出契税减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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