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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服务需要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吗?
税月静好
发表于 2020-10-30 10:22:27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服务需要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吗?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服务需要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吗?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0-30 10:22:2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第一条第(五)款的规定应当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不需要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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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服务需要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