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衙门 发表于 2020-10-29 10:07:27

一般纳税人提供经营性租赁,能否按照简易办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经营性租赁,能否按照简易办法计税?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0-29 10:07:2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第2款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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