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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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湖北省一家家电经销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国家新出台的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你公司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感谢您抽出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124_1603519897140.gif?width=16&size=1121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828_1603519897187.gif?width=16&size=1491·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238_1603519897239.gif?width=16&size=923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683_1603519897291.gif?width=16&size=1671来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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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核稿:赵瑾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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