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0-24 13:25:55

税务小哥vlog:综合申报有点懵?看过来!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656_1603517144107.gif?width=640&size=147460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593_1603517144220.gif?width=300&size=80290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现在正值10月征期,那么如何进行综合申报呢?今天的视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814_1603517145072.mp4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557_1603517144324.png?width=264&size=3948
问:哪些税种可以进行综合申报呢?
答:实行综合申报的税种: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586_1603517144409.png?width=265&size=4301
问:综合申报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
答:实施时间:2020年10月1日起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463_1603517144466.png?width=264&size=4474
问:在哪里可以进行综合申报呢?
答:申报渠道: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入综合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纳税人还可根据办税习惯,选择使用原单税种申报模块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申报。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429_1603517144540.png?width=264&size=4185
问:实行综合申报后纳税期限有什么变化吗?
答:纳税期限:
印花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已完成所属期为2020年7月、8月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原按月计征印花税纳税人,在10月征期进行综合申报时,只申报所属期为9月的印花税并缴纳税款。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计征不变。在10月征期进行综合申报时,申报所属期为7月—12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缴纳税款。
土地增值税按季度计征不变。在10月征期进行综合申报时,申报所属期为7月—9月的土地增值税并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预缴)按季度计征不变(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10月征期进行综合申报时,申报所属期为7月—9月的企业所得税(预缴)并缴纳税款。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944_1603517144633.png?width=265&size=4162
问:那为什么要实行综合申报呢?
答:综合申报是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重要举措,实行综合申报能够让纳税人减少报送资料、优化申报流程,拥有更好的办税体验。

相关链接
电子税务局五税种“综合申报”攻略来袭~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187_1603517144694.jpg?width=1000&size=68594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642_1603517144808.jpg?width=900&size=37313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4/264_1603517144857.png?width=1000&size=250484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税务小哥vlog:综合申报有点懵?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