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0-23 10:00:19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市税函〔2020〕1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慈善总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慈善总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南市税函〔2020〕1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慈善总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南市税函〔2020〕135号
全文有效
2020.10.16
南宁市慈善总会:
你会《南宁市慈善总会关于申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会是2019年7月1日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依法批准设立社会团体法人(慈善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0100667011621E,业务范围:募集慈善资金,兴办各类慈善机构,自助慈善公益事业,开展赈灾救济、扶贫济困,助孤安老等救助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你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凭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年度内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你会取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收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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