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0-23 00:45:41

黄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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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方便您及时缴费参保,小编对今年的参保缴费政策进行了梳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02
待遇保障时间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03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28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将根据上级规定配套到位。
04
参保范围
我市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人员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具体包括: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在黄各类学校学生;
?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其他应参保人员。
05
参保方式
(1)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到户籍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
(2)城乡居民因流动就业、就学等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但不得重复参保。
(3)在校大学生、中职生统一在其就读的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06
新生儿参保政策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由新生儿监护人按照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07
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给予28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250元的定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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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01
我市现在还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及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办〔2019〕14号),我市出台《黄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13号),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因此,我市已没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问题
0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方式是怎样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沿用“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区)等集中代收”方式,以预存代扣为主、委托代收为辅。
问题
03
城乡居民有大病保险吗?个人需要缴费吗?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步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目前,大病保险筹资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个人不需要新增缴费。
来源:黟县税务局
审核:市局社保和非税收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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