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缴哪些税及账务如何处理?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22/145_1603308047678.gif?width=640&size=7827401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
一
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1)印花税 股权转让所立的数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照万分之五计征印花税;依据《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印花税。
(2)个税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20%
二
股权账务处理
举例:甲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A转让了部分股权给B,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A收到B打来的100万元的转让款,甲公司账务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A 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原股东B 100万元
如果B是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支付的,账务处理:
(1)B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代付股权转让款 100万元
(2)支付给原股东A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股权转让款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02 自然人股东无偿转让股权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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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由三个人组成的,分别是老板,老板娘和老板的朋友C(C和他俩没有其他关系),现在老板想要把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老板娘,请问需要缴纳个税和印花税吗?如果C也把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老板娘,C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个税吗?
答:老板无需缴纳个税;C需要缴纳个税;印花税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和实际情况判断,若属于明显偏低且具有正当理由的,无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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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在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老板将股权转让给配偶,也就是老板娘,属于第(2)种情况,不征个税,而C无偿转让股权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主管税务机关会认定为股权转让收入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这里C直接是0金额转让),核定C的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税;
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按合同载明的股权转让金额的0.05%计算缴纳印花税,减按50%征收。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合同载明的转让金额为0元,由主管税务机关经过调查,根据《税收征管法》,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偏低,是否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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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办理及受理资料
自然人纳税人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由纳税服务部门统一受理纳税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不符合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服务部门将有关资料移交被投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资料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及实际业务征收管理需要,纳税服务部门业务受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二)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协议);
(三)股权转让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相关规定情形包括: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等资产合计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达20%以上的,净资产额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
(五)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股权变更涉及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2.股权变更涉及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
3.股权变更涉及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提供股权所有人死亡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
4.股权变更涉及国家政策调整、被投资企业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提供政府部门文件及情况说明;
5.股权变更涉及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的,提供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证明材料,以及能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真实的资料;
6.其他能够证明合理性的有效证据。
(六)需要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资料。
稿件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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