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宁 发表于 2020-10-19 20:54:01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重大减免税事项事后报总署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重大减免税事项事后报总署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署税发(2015)87号(2015年4月10日署税发〔2015〕87号)各直属海关:重大减免税事项报总署备案制度自2011年5月实施以来,对规范各关减免税审核确认工作、夯实减免税业务基础、及时查堵工作漏洞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的有关精神,在总结近年来重大减免税事项备案管理实践和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总署决定取消重大减免税事项事后报总署备案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5月1日起,取消重大减免税事项事后报总署备案的管理制度。总署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优化减免税抽样复核工作,以质量考核强化对全国海关减免税确认工作的评估和引导。二、各关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关区减免税工作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减免税审核确认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特此通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重大减免税事项事后报总署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