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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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有辽宁、厦门、广东、新疆、四川、深圳等地的税务局相继发布上线通知,由此可见,从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开始,《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已(将)在全国各地的电子税务局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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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提高税收遵从度,减少纳税风险,减轻办税负担,我局在电子税务局推出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的“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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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概述
“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发送申报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进行扫描、比对和分析,并为纳税人提供风险提示。
预缴申报风险扫描应用是汇算清缴服务管理的前移,目的是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减少涉税风险。
二、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流程
1.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在电子税务局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后,选择“风险扫描”,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将风险提示信息即时推送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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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查看风险提示信息后,关闭页面可返回到申报界面,由纳税人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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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风险扫描”,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纳税人可以多次选择接受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直至认为自身不存在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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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使用建议
纳税人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如果选择使用该功能,在获取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后,也由纳税人自行决定是否做相应处理,如选择忽视风险提示信息可直接完成申报;同时,纳税人可以多次使用“风险提示服务”。
“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申报辅助功能,能有效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数据准确性,降低税收风险;同时该功能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建议您在正式申报前使用此项功能进行风险扫描。
以上来源:厦门税务
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为通过互联网(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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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纳税服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风险提示服务,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政策风险检查”,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纳税人可以多次选择接受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直至认为自身不存在涉税风险。
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纳税人须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通过电子申报客户端报送。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摘自:辽宁税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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