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吴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7/218_1602866176985.mp4本次参加政策解读的录制,我主要讲解的内容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以下简称《公告》),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并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增加,两调整”,这些措施将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
两增加是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
两调整是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
调整以后,既能起到惩罚作用,又能给纳税人改正的机会,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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