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许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许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本案关注点: 行为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的货物,偷逃应缴关税已达“数额较大”标准的,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情介绍
被告人许某与朋友在闲聊中了解到贩卖走私的物品很赚钱。1997年12月许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其表哥借15万元,只身前往厦门的一些地方,直接从当地走私人手里购买300台松下彩电,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全部脱手,非法获利40余万元,偷逃关税等20余万元。1998年3月许某再次前往厦门,在收购走私彩电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抓获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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