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0-14 10:25:34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来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每年应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为帮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方便、快捷、准确报送信息,下面就让税小芜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的网上操作流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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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544_1602642331349.gif?width=330&size=128178一
需要报送信息的机构
(一)税务师事务所;
(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530_1602642331439.gif?width=330&size=128178二
信息报送内容及操作指南
(一)基本信息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暂时停止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完成或终止全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恢复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恢复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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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或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操作步骤】
(1)步骤一: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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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235_1602642331748.png?width=1080&size=26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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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步骤二: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菜单,进入机构信息采集页面,首次采集时页面弹出承诺协议,点击确认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下图所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315_1602642331913.png?width=1080&size=160625
点击“确定”,展示机构报送信息界面: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784_1602642331998.png?width=1080&size=118276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906_1602642332116.png?width=1080&size=22318
机构信息采集完成,点击“下一步”,确认机构信息采集后保存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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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机构信息成功,下一步进行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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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信息采集完成,返回人员实名信息列表,可继续添加人员或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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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集范围内则不允许进行采集,不满足采集要求的用户进入采集页面时,页面弹出框,提示“请您核实您的机构是否属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无法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如下图: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351_1602642332394.png?width=967&size=328050
【查看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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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业务委托协议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仅采集要素信息,业务委托协议的原件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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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或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

【操作步骤】
(1)步骤一: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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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步骤二:点击“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菜单,显示服务信息采集报送页面,如下图所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932_1602642333068.png?width=1080&size=110347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351_1602642333135.png?width=1080&size=98360
【查看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997_1602642333203.gif?width=478&size=3973
(二)业务信息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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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或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年度报告)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

【操作步骤】
(1)步骤一: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329_1602642333305.png?width=1080&size=26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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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步骤二:点击“(年度报告)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菜单,报送年度报告,如下图所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649_1602642333603.png?width=918&size=3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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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服务项目(三)专业税务顾问、(四)税收筹划、(五)涉税鉴证、(六)纳税情况审查中对应的内容仅限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3类涉税机构填写,其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无需填写。
【查看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169_1602642333719.gif?width=478&size=3973
2、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205_1602642333777.png?width=72&size=3394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或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专项报告)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

【操作步骤】
(1)步骤一:点击进入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839_1602642333857.png?width=1080&size=269311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393_1602642333915.png?width=1080&size=266461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650_1602642333987.png?width=1080&size=286658
(2)步骤二:点击“(专项报告)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菜单,报送专项报告,如下图所示:
先选择需要报送专项报告的协议,选择协议后进入专项报告报送页面。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370_1602642334091.png?width=1000&size=37868
专项报告报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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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切换协议编号,可点击“已签订协议信息”按钮重新打开协议信息采集页面。
【查看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4/506_1602642334321.gif?width=330&size=128178三
注意事项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的,可在非征期内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
(二)未按照要求报送基本信息、业务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处理。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
编发:芜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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