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自然人如何代开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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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自然人
如何代开专用发票,你get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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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
我是一名货车司机(自然人),给A公司提供了货物运输服务,现要求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该怎么办呢?
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在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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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小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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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用
条
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
(二)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三)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政策依据:《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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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作
步
骤
01
备案
纳税人应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所需资料:
(1)填写《货物运输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表》(2份);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3)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02
地点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3
申请开票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备案后,纳税人可向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下列资料:
(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在申报单中填写的运输工具相关信息,应与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信息一致;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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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重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税等事宜的,应由原代开单位按照现行规定予以受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审核:安徽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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