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每日一税】《2020年第41周(10.05-10.09)周末问答》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11/981_1602347161317.jpg?width=720&size=14137【20201010 每日一税】
2020年第41周(10.05-10.09)周末问答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372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应广大读者朋友的要求,每周末与各位老师一起讨论本周每日一税思考题。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2020年10月05日:S公司租入的土地被电信公司占用做塔基,取得青苗补偿费120万元,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S公司租入的土地被电信公司占用做塔基,取得青苗补偿费,因土地权属未变更,其实质是租赁行为,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二、2020年10月06日:银行收取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贴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银行收取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贴息,应按“贷款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
注意: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贴息,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额。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三点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2020年10月07日:2019年5月,M公司对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0万元。因公司资金紧张,向税局申请暂缓缴纳企业所得税300万元。暂缓纳税期满,由于M公司资金进一步恶化,2020年税局多次催缴仍无能力缴纳税款。税局能否以M公司经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等因素,判定M公司偷税?
答:M公司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税款,没有逃避缴纳应缴税款而非法获利的目的,无偷税的主观故意要件,不能M公司偷税。
延伸阅读:偷税,再说偷税!
四、2020年10月08日:M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19年虚开价税合计金额38万元,未达到刑法立案追诉标准,司法机关是否不予追究刑责?
答:如果M公司被税务机关检查,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累计超过40万元的,虽2019年虚开价税合计金额38万元,达到刑法立案追诉标准,司法机关应依法予以追究刑责;未达到刑法立案追诉标准,不予追究刑责。
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条
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2020年10月09日:SW大学老校长刘教授,2019年将取得的稿酬所得200万元,全部捐赠给四川省GH教育发展基金会,预扣预缴时能否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答: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需在次年6月30日前个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因此,刘教授2019年将取得的稿酬所得200万元,扣缴义务人支付稿酬所得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法规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四条第(二)项
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祝@所有人 周末快乐!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在看”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在看”,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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