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陈某虚开发票案
陈某虚开发票案
本案关注点: 行为人联系开具假发票的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伪造的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被告人陈某因财迷心窍虚开发票攫取钱财触犯刑律。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2017年6、7月份,被告人陈某通过无为县墙面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开具假发票的人,为中交公司北沿江高速巢无项目部、S308省道改建项目部共开具五张伪造的普通发票,一张伪造的完税证明,发票票面金额共计1859089.64元,税款金额共计100635.27元。案发后,陈某家人补缴税款109736.3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伪造的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积极缴纳罚金,且税款已补交,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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