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0-2 03:50:10

重要通知!9月30日前,会计务必完成这件事,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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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注意啦!9月30日(今天)是申报2020年第三季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最后一天,残保金申报有什么优惠政策?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怎样规定的?今天小航就给大家再系统讲解一次。

01
问:残保金目前还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吗?
答:根据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和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文件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提醒:只有企业可以在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且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才可以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如果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不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
02
问:“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如何填写?
答: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写纳税人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020年申报的时候填写2019年职工工资总额。一般是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科目下工资总额的部分。
(2)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020年申报的时候填写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建议按2019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
03
问:计算残保金时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社保吗?
答:根据统计局文件,工资总额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总额不包括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04
问:个体户交不交残保金?
答:请您查看本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如果不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不需要缴纳残保金的,因此个体户不需要缴纳残保金。
05
问:享受残保金减免需要备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相关规定,2019年11月1日起,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来源:山西航天信息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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