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通过强化协作机制促进《资源税法》贯彻落实
来源: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资源税不仅事关区、市、县三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管理规范,更牵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通过主动作为、落实落细,为10月1日即将迎来的首次申报积极准备,为深入推进绿色税制改革,建设美丽固原贡献应有的税务力量。
一是加强日常沟通,落实协作机制。不断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细化本职管理并定期交换涉税信息;积极获取辖区内涉税生产经营者名单,不断夯实资源税征管基础;对资源税征管问题主动沟通、及时解决,对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及时协调开展工作,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共享涉税信息,提高征管质效。通过财政、税务、发改委、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的资源税征管协作和信息互换机制,对已纳入资源税管理纳税人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对不相符的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及时进行修改更正,对征管遗漏的纳税人及时纳入管理。对资源税申报存在疑点的纳税人,由税务联同相关部门派遣专人进行业务辅导和政策宣传,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开展税源核查。依托已建立的资源税征管协作和信息互换机制,确定专人进行资源税税源核查,及时解决核查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进行比对核查认定,对确定为资源税纳税人的,同协作机制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做好纳税申报辅导和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数据准确无遗漏,提高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和精准度。
(撰稿人: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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