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七个不同场景的计税要点(一)
http://file.tax100.com/o/202009/29/113_1601322340785.gif?width=639&size=47414环保税是税务部门征管的一个新税种,特别是对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不同场景下如何进行分辨和计税困扰着广大纳税人,为更好地便于广大纳税人的日常学习和实际操作,我们就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在七个不同场景下如何甄别计税进行了系统性的罗列和归集整理,分两期进行发布,第一期3个场景的计税方法,第二期4个场景的计税方法,以飨读者。
01
计算公式
《关于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公告》明确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大气污染物当量数×适用税额
大气污染物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施工工期系数×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见《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附件)
施工工期系数:分别为0、0.5、1。当月施工天数不足5天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为0,不足5天的拆迁工程、公路施工工程和市政开挖工程为0.5;当月施工天数大于5天(含5天),小于15天的为0.5;当月施工天数大于15天(含15天)的为1。
施工工期:纳税人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资料上载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或“合同工期”天数确定施工工期。
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根据不同施工类型对大气的污染程度分别确定:
(一)市政工程、拆迁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按施工面积计算。市政工程的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它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二)建筑工地按土石方和桩基、结构和装修两个阶段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1.土石方和桩基阶段的“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根据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上载明的底层面积或基底面积确定。
2.结构和装修阶段的“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根据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结合工期进度确定。纳税人有多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分别计算。
地上建筑面积(月)=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已施工月数/地上建筑总施工月数
注意:纳税人按季申报时应按照相关许可证载明的日期计算总施工月数。如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竣工,应在工程结束后按照实际施工工期调整总施工月数,对本工程项目应纳环保税进行结算。
2
情景案例
为简化计算,下述所有案例均假设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4.8/当量值=0.6。
场景一:2018年1月1日前开工工程的环保税计算
要点:环保税从2018年1月1日起计征
2018年12月发现某施工项目A未曾缴纳过扬尘环保税
桩基、土石方工程 A1:20000平方米,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结构、装修工程 A2:100000平方米,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则A1工程计征2018年1-2月环保税:
0.6*20000*2=24000元;
A2工程按月计算2018年3-12月应纳环保税:
3月:0.6*1/10*100000=6000元;
4月:0.6*2/10*100000=12000元;
5月:0.6*3/10*100000=18000元;
……
12月:0.6*10/10*100000=60000元;
合计:0.6*(10000+20000+……+100000)=330000元;
四季度总计需申报缴纳环保税:
24000+330000=354000元
场景二:本工程缴纳的环保税超过当期应纳税额
要点:未结束工程前期多缴环保税的,当期应零申报
某施工项目B,已缴纳扬尘环保税100000元
桩基、土石方工程 B1:20000平方米,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结构、装修工程 B2:100000平方米,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则B1工程应纳环保税:
0.6*20000*3=36000元
B2工程按月计算应纳环保税:
9月:0.6*1/10*100000=6000元;
10月:0.6*2/10*100000=12000元;
11月:0.6*3/10*100000=18000元;
12月:0.6*4/10*100000=24000元;
合计:0.6*(10000+20000+30000+40000)=60000元;
2018年四季度总计需缴纳:36000+60000=96000元;
96000-100000=-4000元,因工程未结束,4000元留抵,环保税当期应零申报。
场景三:
要点:
某施工项目C,已缴纳扬尘环保税50000
桩基、土石方工程C1:20000平方,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8月14日;
结构、装修工程 C2:100000平方,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6月15日。
则C1:按月计算
5月:0.6*0.5*20000=6000;(小于15天算半月)
6月:0.6*20000=12000;
7月:0.6*20000=12000;
8月:0.6*0.5*20000=6000;
合计:6000+12000+12000+6000=36000;
C2:月数按11个月算。即计算地上建筑面积时,地上建筑已施工月数取整。
按月计算
8月:0.6*0.5*1/11*100000=2727.27
9月:0.6*2/11*100000=10909.09;
10月:0.6*3/11*100000=16363.64;
11月:0.6*4/11*100000=21818.18;
12月:0.6*5/11*100000=27272.73;
合计:
2727.27+10909.09+16363.64+21818.18+27272.73=79090.91;
2018年四季度总计需缴纳:
36000+79090.91=115090.91;
已缴纳扬尘环保税50000;
本期需缴纳:115090.91-50000=65090.91
注意:实际工程峻工时间调整,则需重新计算。
http://file.tax100.com/o/202009/29/278_1601322340848.gif?width=502&size=54646
供稿: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009/29/760_1601322340914.jpg?width=600&size=4681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