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季!一起关注农业生产有哪些税收优惠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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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
秋
季
FENG SHOU
五谷丰登
岁物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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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稻香秫熟暮秋天,
阡陌纵横万亩连。
在这个收获的季节,
税小皖要再跟你说说,
你可能不知道的,
关于农业生产的那些“税事”~
01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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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划重点:符合条件的从事“四业”的个人或个体户,取得的“四业”所得即可享受。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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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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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划重点:必须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 号)的初级农业产品。)才能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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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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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知道,有些农业生产也是会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哦~不过,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可以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对于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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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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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划重点:这里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用于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不包含在内。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
2.《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 号)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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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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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障生产,解决农村居民的生活问题,对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2. 对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3.对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划重点:第1、2两点需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第3点只对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超过的部分就需要征收了。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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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审核: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货物和劳务税处、资产与环境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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