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深化改革创新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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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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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一流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版”,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和滨海新区《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攻坚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高新区特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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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目标
(一)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10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和天津市营商环境评价20个一级指标92个二级指标,查找在政务、市场、法治、人文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改进措施,逐项分解落实,确保高新区营商环境各项评价指标处于领先水平。
(二)聚焦改革创新导向。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和制度创新,把疏通制度瓶颈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作为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生态。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办事环节痛点、堵点、难点,深化“一制三化”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切实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高新区营商环境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使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业绩优。
(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法治先行,强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创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的营商环境。
(五)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在营商环境相关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天津市主管部门和滨海新区支持,在告知承诺制审批、商事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市营商环境改革积累经验。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适应市场新需求,主动研究并推进相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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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做?
成立天津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天津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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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一
政务环境组
公布权责清单
提高政策透明度
持续推动“一制三化”改革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服务
优化不动产登记
并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优化办税流程
依法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规范涉企保证金
二
市场环境组
公平待遇
助推企业家成长
完善创新创业环境
提升金融服务
促进跨境贸易
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
规范中介服务
三
法治环境组
规范性文件制定
规范行政执法和检查
规范应急管理措施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保护知识产权
开展宣传
四
人文环境组
完善人才政策
倡导文明行为
保护生态环境
提供公共服务
改善居住环境
交通基础设施
五
监督保障组
设立投诉机制
实施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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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在高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有关内容,按照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和任务,高质量开展好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二)强化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部署协调推动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会商研究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抓好《方案》落实。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落实《方案》中本部门负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好本组的各责任部门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扩大宣传报道。持续强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积极开展好宣传工作,着力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自觉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不断塑造高新区一流营商环境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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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津高新税务
来源: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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