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宁 发表于 2020-9-18 21:25:47

深圳某酒店多手段偷逃税款被查处

案例详情:

近日,深圳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对南山某连锁酒店依法做出追补营业税款123.3万元、加收滞纳金36.2万元、并处罚款61.65万元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不久前,第三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该酒店设立两套账,采取隐瞒客房收入的手段,偷逃税款。该局决定立案调查,在查阅了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纳税申报和发票领销情况后,安排经验丰富的稽查人员实地观察该酒店的营业场所,结合相同地段、相当档次的同类型酒店的纳税申报情况,对该酒店收入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判断。采取突击检查,现场获取了住客台账、收入日报表等原始资料。针对该企业使用酒店管理软件,专门调派了精通计算机的专业人员共同进行检查,顺利获取相关电子证据。稽查人员通过对获取的原始资料和电子证据综合比对,掌握了该酒店的大量偷税证据。面对充分翔实的证据材料和稽查人员耐心细致的税法宣传,该酒店财务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了偷税的事实。税务处理:

根据该酒店使用的“酒店管理信息系统”客房收入数据,查实该酒店2012至2013年在账务处理时调减收入,将不开票的现金收入计入帐外,少申报客房收入730多万元;通过帐载记录查实该公司将分租收入冲减租赁费,少申报租赁业营业收入1711万元;将代售船票、电影票佣金收入直接冲减费用,少申报代理业营业收入0.3万元;将收取的停车费收入挂往来,少申报服务业营业收入25万多元。税务稽查人员根据税法有关规定追缴了相关税款,并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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