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隐匿收入逃税案例
案例详情:2012年8月,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国税局在对某泵业有限公司进行数据分析时,发现该公司长期亏损,且税收预警分析系统提示出现两次预警,遂将其列为重点评估对象。在评估中发现该公司2012年1月至8月的销项税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91%。但是进项税额的增幅却明显的与销项税额不匹配,比上年同期增长51.92%。此外,该公司税负呈下降趋势,可能存在不计、少计销售收入或者多计进项等问题。企业在建工程8月期末为6,722,961.57元,比年初增长1,529,583.28元,可能存在在建工程领用外购钢材未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问题。该公司2012年1月~8月全部销售收入比2011年同期增长24.3%,但是增值税税负率却下降了55.5%,可能存在不计、少计收入问题。固定资产周转率异常偏低,固定资产周转率偏离省局预警值较大,可能存在不计、少计收入问题。税务人员对该公司当月新增工程物资明细账与采购合同进行比对后,发现采购合同中的钢材数量与工程物资明细账不符。经核实,为企业部分工程物资钢材型号无法使用,未退货将其直接销售,共计351,940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虽然外购钢材没有参与抵扣,但是销售时依然应该缴纳增值税。调查发现,截至2012年8月底,大额泵类供应合同约定日期应付款额大于实际收到预收款额,但企业选择按照预收款进度确认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应付款日期确认,共计少确认收入9,807,000元。企业按照合同完工进度预转收入,但是预收款进度却远超过合同完工进度,共计少确认收入18,545,000元。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该公司应补缴增值税款共计4,300,735.04元,并按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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