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9-12 1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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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开展“劳动最光荣、脱贫靠奋斗”就业扶贫主题宣传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局、扶贫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劳动最光荣、脱贫靠奋斗”就业扶贫主题宣传的通知》(人社厅〔2020〕100号)的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播电视局、扶贫办决定联合开展就业扶贫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就业扶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就业扶贫生动实践,挖掘选树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报道。深入提炼脱贫攻坚精神,讲好就业扶贫故事,用典型人物的亲身经历和奋斗精神激励人们,激发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安排
(一)宣传主题。以“劳动最光荣、脱贫靠奋斗”为宣传主题。
(二)宣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扶贫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各地就业扶贫的典型经验做法、劳务品牌和工作成效;基层干部、各级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典型事迹;贫困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增收脱贫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包括外出务工典型、自主创业典型、扶贫车间就业典型、公益性岗位就业典型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就业扶贫,实施稳企稳岗、有序组织外出、就地就近安置等举措及成效。
(三)宣传方式。组织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典型案例及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组织先进典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活动;结合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专项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就业扶贫主题宣传活动作为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地方特色,认真组织谋划,全力抓好落实。
(二)梳理工作成效。认真梳理回顾脱贫攻坚以来就业扶贫工作历程、工作成效、典型做法、经验体会,形成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就业扶贫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集、深入挖掘就业扶贫典型案例、劳务品牌案例、基层同志典型事迹、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典型人物、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典型做法。
(三)广泛组织宣传。各盟市要组织引导各级广电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相关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总结工作成果基础上,设计制作图书图片、宣传彩页、视频材料等各类就业扶贫宣传产品。综合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全面展示就业扶贫的积极成效。
(四)择优报送材料。各盟市要在认真审核把关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类材料的角度和层次,择优推荐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扶贫办将根据各地报送内容,择优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并组织优秀基层干部典型、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典型参加国家集中采访、就业扶贫论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同时,在内蒙古电视台、电台、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就业扶贫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
(五)报送内容要求。每个盟市要报送盟市、旗县一级典型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1-2个),劳务品牌(2-3个);基层扶贫干部典型事迹(1-2个);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脱贫感人故事(1-2个);疫情期间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取得突出成效的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和企业典型事迹(1-2个);就业扶贫宣传片、短视频等视频材料(2-3份)。书面材料要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形式新颖,综合运用文字、图片(5M以上)、数据、表格等形式,便于媒体宣传使用;视频材料要求时长5分钟以内,MOV或MP4格式影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画面要求清晰、无抖动、无水印,无背景杂音,可同时提供无字幕原片,便于二次传播使用。
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就业扶贫主题宣传及后续对接工作,并于7月17日前分别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扶贫办报送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宣传材料请于7月2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为“××盟市就业扶贫宣传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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