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9-11 16:05:26

“柠萌语税”之抗疫篇(38):微信缴社保,一次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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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常见纳税申报事项推行“容缺办理”服务,为守信纳税人提供“少跑路”便利,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优化。
明确适用对象

在税务系统中登记为“正常”状态且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办理部分个人业务且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自然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费事宜时,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对当年存在未补正或逾期补正记录的纳税人,不予提供容缺办理服务。
明确适用情形

印制《容缺事项清单》,对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等申报事宜和办理财务会计报告报关、不涉及后续退抵税业务的申报错误更正的27种情形可享受“容缺办理”服务,即时办结,并对每种情形下的核心要件、容缺资料作出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局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拓展扩围。
明确办理流程

纳税人办理《容缺事项清单》内的事项,核心要件资料齐全,现场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不影响受理环节录入内容准确性、完整性的次要资料,可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补正,特殊情况经办税厅负责人签字同意,可最多延长至不超过一个月。纳税人可自行选择上门报送、电子邮件报送或邮寄寄送方式进行资料补正。
明确惩戒措施

各办税服务厅建立《容缺办理登记台账》,详细记录资料补正情况,汇总公布《容缺办理失信纳税人名单》,持续强化后续跟踪管理。对未按承诺时限报送资料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撤销其申请容缺办理的业务事项,并纳入失信名单,在失信年度内不再为其提供容缺办理服务,同时在下次办理涉税业务前,必须先行履行上次容缺承诺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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