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百政策君 发表于 2020-9-9 10:41:33

2019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工信部协〔2014〕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审查,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现予公布。

附件:2014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月28日

附件:
2014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

1. ECP11010514029 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14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2日
2. ECP43000014030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14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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