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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百政策君
发表于 2020-9-9 10:22:45
2019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进口原产于菲律宾的产品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2007年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7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菲律宾的产品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2007年协定税率。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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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进口原产于菲律宾的产品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2007年协定税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