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百政策君 发表于 2020-9-8 18:29:58

2019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各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汇编工作,提高行业统计质量,现将有关统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4年统计年报布置和催报工作,并根据“年报报表注意事项(附件1)”认真做好审核工作,2014年年报数据截止时间是2015 年4月30日。

二、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任务和编制医药工业“十三五”规划的需要,2014年统计年报要求企业必须上报产品生产线产能信息、质量国际认证信息。并督促规模以上医疗器械企业做好上报工作。

三、对要求采用合并数据的企业进行梳理,并督促企业按照“2014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上报原则(详见附件2)”提供相应材料和申请,并报送所有报表。

中国医药统计网要加强与各省负责统计工作人员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培训、服务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2014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的汇编工作。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黄业明

联系电话:010-68205674;010-66018550(传真)

附件 1、年报报表审核注意事项.doc

2、2014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上报原则.doc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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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做好2014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汇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