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百政策君 发表于 2020-9-8 17:17:19

2019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工信厅节函〔2016〕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

为贯彻《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工业节能监察方法和程序,指导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2016年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工作手册纸质版随文下发,电子版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

附件:国家重大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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