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为进一步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我部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7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2〕49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告。附件:1.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2.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2月2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