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夜间经济发展大数据分析报告》新鲜出炉
http://file.tax100.com/o/202009/05/264_1599277526559.gif?width=639&size=1106220http://file.tax100.com/o/202009/05/866_1599277527033.mp4
相关解读
资源税法实施后,征税范围有啥变化?
资源税立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基本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作出适当调整。与原有的制度相比,资源税征税范围进一步拓展。
资源税法将征税范围的表述由原来的“开采矿产品和生产盐”改为“开发应税资源”,并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提供了法律依据,预留了改革的空间。这种做法符合“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为改革决策预留空间”的法治要求,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资源税法的稳定性和前瞻性。
http://file.tax100.com/o/202009/05/512_1599277526692.png?width=640&size=49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重庆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009/05/428_1599277526747.gif?width=640&size=137446http://file.tax100.com/o/202009/05/981_1599277526841.gif?width=637&size=29846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