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是一家航空运输企业,为应对疫情防控,近期执飞的航班,除提供旅客运输外,飞机腹舱一部分舱位用来运输医疗药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等防疫物资。请问,上述业务可否享受...
B公司是一家航空运输企业,为应对疫情防控,近期执飞的航班,除提供旅客运输外,飞机腹舱一部分舱位用来运输医疗药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等防疫物资。请问,上述业务可否享受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B公司运输的医疗药品等物资,如果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那么就此取得的运输服务收入可按照8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享受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优惠。而公司提供的旅客运输等其他运输服务,应按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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