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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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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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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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注意:江苏省纳税人享受的标准为每户每年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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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PART.02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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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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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注意:江苏省纳税人享受的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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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1.上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2.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03
相关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2.《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10号)
3.《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4号)
4、具体办事指南
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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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企业携带相关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出具《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同时在《就业创业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页面中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经办日期、经办人。当相关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企业应及时、主动地到人社部门进行变更和登记,人社部门核实后出具《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享受税收政策人员增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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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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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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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扬州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87338630
广陵区:87310923
科技新城:80979957
开发区:80979892
邗江区:80329395
廋西湖景区:80303083
江都区:80805801
仪征市:80290163
高邮市:84613609
宝应县:13773338280
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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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方式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享受优惠。
2、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持相关材料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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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税收服务热线:12366
特服号:
扬州市税务局:96888772
广陵区税务局:96888778
邗江区税务局:96888773
江都区税务局:96888777
宝应县税务局:96888774
仪征市税务局:96888775
高邮市税务局:96888776
来源:扬州市税务局货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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